高山族拉手舞申報地區或單位:福建省華安縣
拉手舞是高山族的一種自娛性民間舞蹈,廣泛流傳于臺灣島的中部山區,東部縱谷平原、蘭嶼島和西部平原,以及大陸的福建、浙江等沿海地區。其歷史悠久,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。
高山族拉手舞可在喜慶節日或婚慶儀式上表演,也可在平時供娛樂之用。日常跳拉手舞少則三五人,多則數十人,盛大節日時參加者可達數百人之眾。跳舞時參加者圍成一圈或數圈,多沿著圓圈或面向圓心進退,此外還有單排、雙排、螺旋、龍擺尾等隊形。舞蹈中通常由一位歌舞能手擔任領唱,所唱歌詞多是歌頌祖先、贊美英雄、祝賀豐收、鼓勵生產、歌唱團結之類的內容。拉手的方式可分為兩種,一是與兩旁人相拉,通常稱為“小拉手”,其中又有手拉手及以小拇指互相勾連等不同方式;二是隔一人相拉,形成互相交叉的連臂拉手,通常稱為“大拉手”。“小拉手”時,雙臂可前后、上下大幅度甩動,也可屈于身體兩旁,“大拉手”則不便甩動手臂。拉手舞的動作主要由上步、撤步、抬腿、踏腳等步法組成,男子還有大幅度向前跳躍、全蹲繼而直立等較激烈的動作,節奏與組合的變化使舞步變得十分豐富。
高山族拉手舞在增進海峽兩岸文化認同,促進社會和諧與祖國統一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目前,這一優秀民族藝術傳承乏人,亟待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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